绿茵传奇 | 2024-07-25 13:06:50

近期,针对外界对韦世豪、克雷桑两位球员处罚是否双标的质疑,中国足协在最新一期的裁判评议中进行了详细解释,通过具体判例对比阐明了处罚依据和结果。

首先,让我们回顾一下两个判例的具体情况:
判例一发生在中超联赛第18轮,上海申花对阵山东泰山的比赛中。比赛第26分钟,山东泰山队9号队员克雷桑犯规,裁判员最初向其出示了黄牌警告(后因其他违规行为被出示第二张黄牌并罚令出场)。
判例二则发生在中超联赛第24轮,武汉三镇与成都蓉城的对决中。比赛进行到第63分钟时,成都蓉城队7号队员韦世豪犯规,裁判员直接向其出示红牌罚令出场。
对于这两个判例,评议组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对比:
克雷桑的犯规情况:评议组认为,克雷桑的动作属于在有触球可能性的情况下,使用了过分力量和野蛮方式进行争抢,导致踢倒对方队员。按照竞赛规则,这种行为应定性为严重犯规,并直接出示红牌罚令出场。因此,裁判员临场出示黄牌是错误的,漏判了直接红牌。
韦世豪的犯规情况:韦世豪的动作则属于在球已经离开可争抢的范围,且没有触球可能性的情况下,故意踢对方队员。按照竞赛规则,这种行为应定性为暴力行为,并同样直接出示红牌罚令出场。尽管两个判例中队员的犯规动作有相似之处,但因具体情形不同,所应用的罚令出场条款也不同。
此外,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还对这两个判例的后续纪律处罚进行了解释:
在克雷桑犯规事件发生后,经过研判,足协未提交违规违纪报告启动纪律处罚程序。而对于韦世豪的犯规事件,足协则依据相关规定启动了纪律处罚程序,并最终决定对成都蓉城7号球员处以停赛4场、罚款4万元的纪律处罚。这一决定是依据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》的相关条款作出的。